关于申报学院2025年度资产处置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系部:
为落实学院2025年度工作部署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加快对学院老旧设备、家具类资产的报废,现将资产处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处置范围
1.报废标准:已损坏且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的资产。
2.年限要求:已达使用年限超过10年(含10年)。
3.报废范围:学院内实物资产,并且存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的资产。
二、处置流程
1. 申请提交:
各部门填写《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》(附件1),列明资产名称、资产编号、规格、数量、购置日期、使用年限、处置原因等,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总务处。
2. 评估审核:
总务处会同实验实训中心、资产使用部门(如涉及设备、先进仪器)进行技术鉴定,提出处置意见。
3.审批执行:
总务处进行汇总审核,报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集体决策后,上报学院主管部门、市财政部门等审批。
4.处置实施:
通过公开挂网拍卖、招标等合规渠道进行处置,各部门需配合现场实物的处置并保留相关记录备查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各部门除提交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给总务处以外,还需提交与处置资产一致的实物图片,确保数量一致。
2.各部门提交的设备类和家具类资产报废比例为1:2为宜。
3.财务处需配合提供相关资产价值原始凭证,并在处置完成后同步更新资产账目,确保账实相符。
4.严禁私自处理、拆卸或挪用待处置资产,违者追责。
四、时间要求
请各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待处置资产统计并提交申请,逾期将纳入下一批次处理。
附件1: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 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